| 12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斯茅庚)“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优先地位,长株潭等城市建成区内,任意两点间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超过50分钟。”省政府办公厅昨日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提出长沙、株洲、湘潭等城市要在未来5年内,基本形成以大运量快速交通为骨干、常规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意见提出,今后凡未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城市,不得投放或增加出租汽车运力。对未编制规划的,设市城市必须在2008年7月1日前完成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县城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到“十一五”末,我省各设市城市将实现现有占道的公共汽车首末站全部退道进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公共交通站场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站场等公共交通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公交车与社会车辆混行影响公共交通事业优先发展,这种局面将从“十一五”末开始逐步扭转,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彻底解决。
城市公共交通实行政府定价,对因实行低票价造成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政府应给予补贴,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包括对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学生等实行免费或优惠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由政府进行专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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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将率先开通快速公共交通系统
红网12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斯茅庚)我省已制订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总目标:城市公共汽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90%。公交线网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建成区大于50%,中心城区大于70%。省政府要求长沙率先启动快速公共交通(BRT)的可行性研究,力争在“十一五”末开通快速公共交通专用线。 |